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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

★基金介绍
 
为了进一步加快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公共信息服务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继续做好包括中国贸易指南项目在内的各类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项目,国家设立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由外经贸、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申报要求
 
任何单位,包括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商务部通过招标或择优委托的方式,选择公共商务信息服务项目承办单位。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它组织或者个人,经过招标或委托,可以作为项目承办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是: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商情信息和经济环境信息等社会公共信产品及服务,包括进出口贸易、来华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政策发布、市场分析和调查咨询服务。
 
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1、公共信息服务类信息资源的购买与加工
2、公共信息服务类研究报告的调研与撰写
3、公共信息服务类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4、公共信息服务类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5、公共信息服务的展示与推广
6、商务业务的咨询与培训服务
7、其他为企业提供的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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