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在线招聘 |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顾问致辞
 
 咨询团队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资金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资金

★资金概况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资金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为推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包括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以及重点产业技术升级等四类项目。
编制和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包括信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支持高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和宏观导向作用,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通过计划的实施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支持对象
 
一、企业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注入项目资本金。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企业基本素质,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项目建设要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技术支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1、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国情,满足国民经济发展之急需,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推动作用;
2、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要求;
3、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经过努力近期可以在有关产业领域中实施产业化。
 
二、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范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及有关发布的高技术产业化公告等;
2、项目的前期科技成果要在本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较高水平,经省部级以上单位认证(包括技术鉴定、成果证书、专利等)。基本建设项目引进或合资合作的技术要先进,且合作对象已基本落实。
3、项目建设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发展空间。
 
★支持方式
 
资金多元性。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构建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和其它社会资金等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申请时间
  见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的有关通知。
 
★申报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
三、开户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四、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五、工商局颁布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性质证明材料
六、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专利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八、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医药、生物、农药等)
九、原材料及外部配套条件证明文件(场地、水、电、汽等)
十、所需其它证明材料
(说明:上报材料用A4纸打印出稿装订。)
 
 

哈尔滨万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80号522室   邮编:150090
   信箱:21cnvc@163.com  电话:(86)451-82320213  传真:(86)451-82365843
黑ICP备010026号 备案证书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