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
申报要求
申报咨询
本次申报在省科技厅网站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初审工作,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根据不同内容,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 省科技技术项目管理系统使用咨询:省计算中心办公信息部李军,固定电话:0451-82353711。小灵通:0451-88286585;
(二) 财务咨询:市财政局企业处 电话:0451-84853178
(三) 计划管理咨询:市科技局相关处室
综合计划处 电话:0451-82363466
工业科技处 电话:0451-82363436
社会发展科技处 电话:0451-82363440
农村科技处 电话:0451-82363460
科技平台管理处 电话:0451-82363591
对俄合作处 电话:0451-82363541
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推荐受理申报起止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8:30至11月15日17:00
材料装订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将科技厅计划管理系统中审查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打印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公章),按A4纸张尺寸书装成册,并在书脊标明项目和申报单位名称。同时,申报单位填写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与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并上报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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